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族都供奉着放蛊的师傅,就算不为害别人,也求保自己平安。

    这种会造成极大不安,且危及大人物性命的东西,自然遭到历代统治者的严厉打击。历代律法中都规定,置造、藏畜蛊毒杀人者斩;即使未杀人者,也会被抄家流放两千里,安置于极南瘴气之地,其同居家口,虽不知情,亦在流放之列。

    在官府的严厉打击下,到了本男,放蛊之法在汉人中渐渐失传,但云南湘西等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,却依然广为流传,甚至推陈出新,玩出了许多花样!

    其中,云南的主要以各种杀人蛊毒为专;湘西苗人的蛊,则以功能繁多著称天下。

    当然,并不是所有的湘西人都会放蛊。放蛊的技术,主要掌握在湘西苗女的手中……放蛊不同于其它传子不传女的秘技,相反是只传女而不传子。

    这些会放蛊的妇女,湘西习惯将她们称为草鬼婆。而陆绩,正是利用他在湖南的关系,强拘了一些草鬼婆,经过一番威逼利诱,得到了他想要的蛊。

    之前说过,湘西的蛊毒作用繁多,除了害人的那毒虫蛊,还有三种很有趣的蛊,分别是情蛊、怕蛊、恨蛊。这三种蛊,都是湘西女子独占爱情,维护家庭稳定的法宝!

    情蛊是女子为得到自己喜欢,而又难以得到的男人所下的一种蛊,中了情蛊的男人,往往会身不由己地被情所惑,宁肯舍弃已有的幸福,义无反顾地移情于放蛊的人。

    至于怕蛊,顾名思义,就是让中蛊之人会怕自己,乖乖听话的一种蛊。据说这种蛊药,多是婆婆下给媳妇,妻子下给丈夫……

    三种蛊药中,又属恨蛊最为可怕。这种蛊,一般都是绝望妻子对待负心汉时,使出的最后杀招。中了恨蛊,尚不迷途知返,十有**难逃一死……

    这三种蛊,可以说是湘西妇女维护家庭、保卫爱情的有利法宝,一般没有拿来做坏事儿的。

    但就像有人说的,世上没有邪恶的物品,只有邪恶的人,只要人的心思坏了,什么东西都能拿来作恶。陆绩因为小时候在安陆生活过,对这种东西记忆犹新,所以在正面无法撼动沈默时,他第一个便想起了巫蛊!

    想想吧,如果能将沈默的心智迷惑住,变成唯唯诺诺的应声虫,那市舶司和苏州府,都将变成他陆绩的!

    为了让沈默的变化更自然,难以被外人察觉,他选择先用情蛊,然后过一段时间,再给他下怕蛊……当然如果能将情蛊与怕蛊同时使用,效果叠加会更好,但可惜的是,一个人同时只能养一种蛊,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。

    那被抓来的草鬼婆,将本是一对的公母雀鸟烫死,分别暴晒干,然后放进蛊盆,用火烧至能飞出蛊虫,便为他制成了情蛊。如果是草鬼婆自己使用,只需将母蛊留下,然后将蛊虫下在沈默的饮食中既可。

    只是考虑到,谁也不会相信,沈默能恋上个阴森可怖的草鬼婆,万一被人解了蛊就不好了。所以他非得用个漂亮的汉人女子代替,于是选择了无辜的苏雪……

    不过苏雪不是草鬼婆,也不会身外养蛊,必须要以自身为鼎炉,将母蛊养在身体里,然后还得与沈默交合,在交合中蛊虫附体,种下情蛊。

    而那所谓的‘七日断肠散’,不过是养蛊的食料罢了……

    听了乃兄的描述,陆绣只感觉一阵阵寒意,她自然是痛恨沈默的,恨不得将他消灭掉,可也不齿于用这种下三滥的法子,把一个个好端端的活人,变声可怜的提线木偶!

    便轻声问道:“苏雪,她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是的,”陆绩颔首道:“昨天你一把她叫过来,我就跟她讲了。”

    “哥,这样做,是不是有点……”陆绣小声道:“卑鄙。”

    “无毒不丈夫,”陆绩不以为意的笑道:“为达目的,就要不择手段!”说着冷冷瞥她一眼道:“不要滥发慈悲,别忘了是谁给我们那么大的羞辱,让我们落到这般田地的!”

    知道多说无益,陆绣幽幽一叹道:“你,真的彻底变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呵呵……”陆绩随意笑笑,仿佛不放在心上,却暗暗道:‘也得想法子在你身上下个蛊了,省的整天三心二意。’

    那艘船的外舱里,沈默已经等了不短的时间,但他一点也不急躁,反倒想着多浪费一些时间是最好。因为既然进来了,现在离开显然太没面子,非得等着天亮,才能装作心满意足的出去……他就是这么个好面子的家伙。

    不过他对自己的自控能力没什么信心,坐怀不乱这种事儿,对男人来说只有两种情况下才会发生,其一是柳下惠那种不举男,其二是怀里的姑娘是在太次。

    若是苏雪这种等级的,恐怕就算明知是美人计,他也只有将计就计了……

    矛盾的心情让他恨不得苏雪在里面睡着了,一觉到天明是最好了,让自己心里不用再斗争。

    但该来的终究会来,内舱的卷帘动了,一身鹅黄色纱裙的苏雪出来,手中拎着个精致的酒坛。

    “让大人久等了……”苏雪欠身施礼道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,长夜漫漫,正适合浪费。”沈默微微一笑道,此时他终是横下来心来,暗道:‘来吧,管他三十六计,我都接着就是!’还不信自己大风大浪都过来了,能在这条阴沟里翻了船!

    苏雪坐在他的右手边,双手捧着那个酒坛道:“二十年的女儿红,请大人品尝。”说着便要打开。

    “这种事,怎么能让女孩做呢?”沈默伸手接过来,拍开泥封,浓郁的香气便飘溢出来,不由陶醉笑道:“果然是二十年以上!”便对苏雪道:“我用大杯,你用小盅,可好?”

    “谢大人体恤,”苏雪轻轻一撩额头的发丝,笑笑道:“不过小女子的酒量尚可。”

    沈默不由开怀笑道:“这倒是我小觑了姑娘。”便将酒液倒了两大杯。

    他将一杯搁到苏雪面前,自个举着另一杯,放在灯下端量起来,还摇头赞叹道:“都说酒是陈的好,这话果然不假,你看这色泽,真是太棒了!”此时,他手中的酒杯,与灯,还有那苏雪姑娘的双眼,正好呈一条直线。

    他便利用灯光对苏雪视线的干扰,不动声色的将带着戒指的食指,伸进酒杯中,稍稍顿一顿才移开,又道:“哎,都不舍得喝呢。”说着余光瞥到手指上,见戒指的颜色没有改变,这才放了心……这个花花绿绿的戒指是毛海峰给他的礼物,据说是番邦的神奇玩意儿,只要酒里掺了东西便能引起颜色的改变。沈默做过实验,无论是掺了醋、泻药、蒙汗药、甚至是墨汁,都能立即变色,十分的神奇,也不知是个什么原理。

    “先干为敬。”苏雪仿佛看到了他的小动作,端起酒杯,便喝光了……

    “那我也不客气了。”沈默也放心的饮下他那一杯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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